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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了好几次都不起床,我打了孩子,自己觉得很后悔,我错了吗?

作者:百变鹏仔日期:2024-01-17 13:26:37浏览:19分类:母婴育儿

虽然我一直都反对体罚孩子,但是对于确实难以管教的孩子,也许的确是需要适当地体罚的。既然打也打了,骂也骂了,咱就别吃那后悔药了,以后尽量少打,打多了孩子就皮了,打也不管用了,所以说还是尽量少用这种方式。至于对还是错,没有标准答案,自己观察吧,希望不要让孩子心理有阴影。也得看是什么样的孩子吧!

有的孩子可能会自尊心非常强,挨打了,受疼事小,丢面子事儿大,可能会在心理上感觉受挫,如果是这种孩子的话,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,多加安抚。另外打了就要起到作用,别打完了孩子还不知道为啥挨得打,那他这打就算白挨,你这也没起到教育作用,自己也空后悔一场。

另外再说说孩子挨打的原因,叫了好几次都不起床。孩子为什么不起床?是晚上睡得太晚吗?为什么会睡得太晚?睡的时候家长督促过吗?如果不分析原因,就动手打孩子那你这体罚确实有点草率。打过了自己也得分析一下原因。孩子为什么不起床,是不是因为睡眠不足,晚上睡得够早吗?如果睡得够早,那他为什么还睡不够?如果睡得太晚,那他为什么不早点睡?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的根本,而不是只解决表面。如果把孩子起不了床的各种原因都分析过了,孩子只是因为懒惰不想起床,那这孩子确实该打!

如果是因为别的原因,晚上没早睡,那为什么晚上睡的时候不教育,要留到早上?家长也该反思一下,再说了,晚上为什么不早睡?是因为孩子贪玩?还是什么原因?家长相尽到督促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了吗?如果这样分析过了,再来看,该挨打的也许就不仅仅是孩子了!

法律分析:

可以向学校、社区等机构寻求帮助,必要时可以报警。父母家暴孩子犯法,法律不允许打孩子。如果造成伤害,还要追究责任。如果是普通教育的话,法院是不会受理的。如果伤害达到暴力、虐待程度就可以直接报警,殴打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、和睦的家庭环境,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。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,禁止虐待、遗弃未成年人。所谓“家庭暴力”,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,涉嫌犯罪,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
(一)虐待、遗弃、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;

(二)放任、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;

叫了好几次都不起床,我打了孩子,自己觉得很后悔,我错了吗?

(三)放任、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、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、分裂主义、极端主义等侵害;

(四)放任、唆使未成年人吸烟(含电子烟,下同)、饮酒、赌博、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; 

(五)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、辍学;

(六)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,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、报刊、**、广播电视节目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;

(七)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、酒吧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;

(八)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;

(九)允许、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;

(十)违法处分、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;

(十一)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、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第一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,或者因受到强制、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。

衍生问题:

打未成年小孩会坐牢吗

打未成年小孩造成其轻伤以上后果的会坐牢。行为人出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轻伤以上后果的,构成故意伤害罪,本罪客体是一般主体的身体健康权,因此不论是伤害成年人还是未成年小孩都会被处本罪相应的刑罚。触犯本罪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;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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