鹏仔先生-趣站-一个有趣的网站!
鹏仔先生

鹏仔先生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美食推荐 > 正文

兔肉如何做

作者:百变鹏仔日期:2023-12-11 02:34:17浏览:9分类:美食推荐

红烧兔肉

1?人做过这道菜

收藏

秋名山下

没有一只兔子可以活着离开四川,导致江浙沪大多数人没吃过兔子,就自己动手做一次

用料 ?

兔肉 1.5斤

老抽 适量

生抽 适量

冰糖 适量

花椒 适量

姜 适量

蒜 适量

料酒 适量

盐 适量克

味精 适量

胡萝卜丁 适量

做肉的香料包 一包

红烧兔肉的做法 ?

兔子江浙沪地区的人一般买不到,菜场不卖,只能通过网络购买了,我买了一整只兔子,没有头,被商家处理过,大概3斤不到,一共50元

兔肉如何做

请点击输入描述

我使用了半只兔子,切成了小块,然后冷水下锅加热焯水捞起来,洗干净备用,买了一包炖肉的香料,省得我自己配香料

请点击输入描述

油锅里倒,下买的香料包,然后姜片,干辣椒,蒜头,花椒适量,下兔肉翻炒一会

请点击输入描述

下料酒,生抽,老抽,都适量,味精,胡萝卜丁,我还加了点火锅底料增辣增香,也可以不加,然后加点开水,盖上锅盖炖煮一会,然后倒入高压锅,压10分钟左右后可以开盖倒回炒菜锅里,撒洋葱,香菜和葱花,大火收汁准备出锅

请点击输入描述

完美出锅

请点击输入描述

做的感觉比较完美,但是我吃了实力口感,大多数肉块特别的柴,没有鸡肉的嫩,却有鸡胸肉的柴,也没有牛肉的口感和肉香,开始自我怀疑做错了?网上一查,原来兔肉真的不是多好吃,一大碗除了兔腿和兔排骨的肉口感还行,大多数都不好吃,虽然兔肉比较健康,但是这价格和口感打折扣太多了,我想想起了那句老古话: 兔兔那么可爱你怎么可以吃兔兔以后应该不会再吃了

请点击输入描述

小贴士

兔肉的柴,是难吃的根本原因,后面我又做了一次,区别是用高压锅压了15分钟,口感提升50%,大家可以一试

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四川人对于吃兔肉情有独钟,外地很多朋友对于我吃兔肉这一行为表示难以置信;

这时我往往只是冷冷回复一句:那是因为你不知道兔肉是多么美味!

兔肉质地细嫩,味道鲜美,营养丰富,属于高蛋白质、低脂肪、低胆固醇的肉类。

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,如果还不让吃兔肉,是不是太残忍了?

四川人对于兔肉有很多吃法,

比如麻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红烧兔;

比如清新脱俗辣不释口的鲜椒兔;

比如清淡鲜美家常味道的黄焖兔;

比如麻辣诱人被当成零食的冷吃兔……

但是一说到吃兔肉,

我想很多成都人和我一样,

最先想到的还是兔头(兔儿脑壳)。

兔头在成都人的心中,就像是一道开胃菜,

吃火锅烧烤什么的,

只要有兔头必定都会先点一个兔头啃,

在等待正餐的过程中,

来一番与兔头的纠缠,

也是非常有趣而令人满足的。

成都人吃兔头有多厉害,

据统计(我也好奇是什么机构会统计),

成都人一年要吃掉超过2亿个兔头,

足足是成都常住人口的10倍还多!

成都吃兔头的店铺太多了,

这次我也没办法给大家推荐了,

因为我是去吃饭只要有兔头必定都会吃的。

听说双流的老妈兔头还不错,

但是我也没去吃过,是时候约一波了。

关于兔头怎么吃,

这里有必要跟大家说一说,

因为之前有一次和一个外地朋友吃饭,

我惊奇地发现我都啃完两个兔头了,

他还在艰难地啃第一个。

啃兔头是一项技术活儿,

需要充分调动口、唇、舌的各种功能,

才能品出兔头滋味的妙处来。

第一步,

用嘴充分吮吸兔头上面红亮亮的辣椒油,

然后从嘴巴的位置把兔头掰成上下两半;

第二步,

先啃兔脸颊的肉,

这是整个兔头肉最多的部分,

因为事先卤过,脸颊上的肉已很烂,

嘴唇一吸,舌头一舔,就到了嘴里。

第三步,

吃完脸颊上的肉了,

用手指轻轻勾出兔舌头,咬到嘴里,

柔软中带着韧脆;

第四步,

充分掀开颅骨,

从兔头的颈部着力取出脑花儿,

或者直接送到嘴边用力吸吮,

吃掉所有脑花儿,那才叫一个满足。

最后,

你还可以吃吃眼睛,把手指上的油水吮吮,

着实让人意犹未尽。

我已经控制不住我自己了,

是时候点个兔头的外卖了。

鹏仔 微信 15129739599

百科狗 baikegou.com

免责声明: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,注重分享,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,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,或有版权异议的,请联系管理员,我们会立即处理!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,内容摘自(百度百科,百度知道,头条百科,中国民法典,刑法,牛津词典,新华词典,汉语词典,国家院校,科普平台)等数据,内容仅供学习参考,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!邮箱:344225443@qq.com)

图片声明: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。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,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,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,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如有恶意碰瓷者,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!

  • 上一篇:已经是第一篇了
  • 下一篇:已经是最后一篇了
内容声明: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数据、图表及超链接等)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(包括但不限于公司、媒体、协会等机构)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。部分内容参考包括:(百度百科,百度知道,头条百科,中国民法典,刑法,牛津词典,新华词典,汉语词典,国家院校,科普平台)等数据,内容仅供参考使用,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!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,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,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!)